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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試管嬰兒”技術時,每次可以采集到8至12個卵子,卵子在體外受精后,被培養成多個胚胎,而每次只可以將極少數胚胎植入子宮,其余則在特殊條件下冷凍保存,俗稱“備用胚胎”。目前,我國只對試管嬰兒技術的實施有著嚴格的規范,而對多余的備用胚胎如何處理卻沒有明確規定,如果醫院將其無限期保存或遺棄,既占用了醫院的醫療資源,又是對胚胎本身價值的一種資源浪費。液氮罐
一個個液氮罐排成了排,靜靜地安放在冷凍室中,隨便打開其中一個罐子的上蓋,還會冒出一縷白霧……這是記者在青島青醫附院生殖醫學中心看到的景象。該中心副主任醫師劉海寧介紹,這里面每個液氮罐里能放置十個桶,每個桶中可冷凍十位患者的備用胚胎,短短兩年時間,在這里保存的胚胎已經達到四百多個,其中六七十個已經超過了保存期限。
據了解,我國對于試管嬰兒技術的實施有嚴格的規范,并且對這種輔助生殖機構的設立也有嚴格限制,島城這樣的機構目前僅有兩家。記者從青島另外一家設有輔助生殖機構的青島市婦幼保健院了解到,該院是青島從事這項工作*早的一家醫院,至今已有十余年歷史。該院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截至目前所保存的備用胚胎數目已經有五千多個,并且還在不斷增長。
專家介紹,試管嬰兒技術實施過程中,由于促排卵藥物的作用,每次可以采集到8到12個卵子,篩除那些老化的和不成熟的卵子,一般*終只能培養出三五個高質量的胚胎。然后根據我國有關移植胚胎的規定,35歲以下的婦女一次移植胚胎數不得超過2個,35歲以上的婦女可以移植3個,其余的胚胎則被置入零下 196攝氏度的液氮中冷凍保存。在此期間,如果患者懷孕失敗,它們則可能被“喚醒”再次進行移植,實際上在中國,胚胎移植的成功率只有40%左右。
隨著中國“試管嬰兒”數量的激增,又因為目前缺乏對備用胚胎進行處理的規定,越積越多的備用胚胎只能被靜靜地放置在液氮罐中。液氮罐
不久前,在國外定居的劉衡(化名)給劉海寧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希望能夠購買該中心的備用胚胎,完成懷孕。劉海寧說:“國內不允許買賣胚胎,所以我們只能拒絕。”一方需要胚胎不能得到滿足,一方將胚胎留在醫院卻遲遲不來交接,這是目前醫院遇到的現實困惑。
劉海寧曾無數次地跟懷孕成功的患者聯系,希望他們跟醫院能有一個交接,結果并不理想。據了解,試管嬰兒技術實施前,都要簽訂一個協議,內容涉及保存期限等,很多已經成功懷孕的患者在出院后卻把這些具有生命意義的備用胚胎忘在了腦后,再也不來交接。
沒有患者的簽字,醫院不能隨便對這些胚胎進行處理。事實上,在青醫附院的生殖醫學中心,很多超過保存期限的備用胚胎,醫院也不忍心銷毀。“這些被冷凍在液氮罐中的備用胚胎都是經過醫護人員再三篩選出的優質胚胎。”劉海寧說,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胚胎就是一個生命,醫院也不舍得輕易丟棄。
據了解,在青島市,協議期間的備用胚胎保存費用是每年1200元,現實中,很多患者一旦懷孕成功,就不會再來繳費,醫院只好自己為此買單。而醫院保存胚胎不僅需要消耗液氮,將來隨著胚胎數量增大還會占用更多的液氮罐,青島市婦幼保健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醫院保存備用胚胎并不劃算。
備用胚胎究竟應該怎么處理?沒有人給出明確的答案。在相關法律政策尚不明晰的前提下,人們往往將矛盾的焦點轉移至管理問題和倫理問題。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這個問題的前提是要對這些胚胎進行定性,即備用胚胎是物還是生命?如果定性為物,就非常簡單,如果定性為生命,則要復雜得多。
備用胚胎的去留,本是隨著科技進步出現的一種現象,從道德上很難評價。青島大學社會學系主任趙新彥表示:“這只能是一種價值判斷,無法定性。”據了解,在一些西方宗教國家,根本不允許冷凍胚胎,只允許冷凍卵子,而國內這方面的技術尚不成熟。國內對于備用胚胎的處理方式往往有兩種:一是用于科研用途, 二是經過醫學方法處理后按醫療剩余物丟棄。
說到科研用途,劉海寧表示目前山東省內的幾家機構在這方面搞得比較少,相對比較成熟的是湖南的中信湘雅醫院。該院負責人曾公開表示,大部分的患者愿意將多余的胚胎捐獻給科研用途,這些捐贈胚胎主要用于胚胎干細胞研究。劉海寧說,冷凍胚胎研究甚至是臨床價值。相關研究顯示,冷凍胚胎可用于獲得能在體外大量增殖的人胚胎干細胞系,胚胎干細胞可能具有再生各種組織器官和人體的潛在功能。當然這些還比較遙遠。
隨之而來,一個普遍的擔心卻是,如果備用胚胎一旦具備了市場價值和商業潛力,誰來監管某些醫療機構的違規趨利行為?劉海寧表示,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政策,以便醫院執行。液氮罐